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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新区公司注册专业代办银行开户企业公示年检变更
    分享  | 2019-01-28 09:21:59发布 信息编号:1934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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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地址:高新区 115.217.248.* 浙江省宁波市电信
    • 联系人:束会计
    • 电话:1516812****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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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
1、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3、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。
4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◆  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证件复印件。
◆  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。
◆  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。
◆  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。
◆  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◆  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
5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6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7、住所使用证明。
8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。
10、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
        可证件的复印件。
 注:  
1、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
      提供有关材料。
2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3、 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
      代表或共同委托的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4、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,未注明签署人的,自然人由本人签字;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宁波便民网看到的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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